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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華網西安12月15日電(記者都紅剛)記者15日從陝西省人社廳獲悉,陝西一項目經理劉某因故意拖欠農民工工資47萬餘元,近日被白水縣人民法院以“拒不支付勞動者報酬罪”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並處罰金3萬元。
  據介紹,2013年,安徽申達建設神渭輸煤管道工程項目經理劉某,在負責神渭輸煤管道工程施工期間,拖欠13名農民工工資共47萬餘元。經多次討要無果後,農民工將其投訴到白水縣人社局,縣勞動監察大隊在核實情況後,多次上門督促劉某解決,並下發了《限期改正指令書》,要求劉某支付拖欠的工資,但劉某拒絕支付,並更換手機號。白水縣人社局隨之將案件移送至當地公安機關。今年1月,警方將劉某抓獲,追回全部拖欠款項,並對劉某實施逮捕,移交檢察院提起公訴。
編輯:SN1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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