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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華商報延安訊(記者賀秋平通訊員閆劼楊瑩)因在自家商店內非法出售暗藏式竊聽、竊照錄音攝像器材,近日,延安市寶塔區法院一審依法判處羅某有期徒刑6個月。據悉,這是延安首例因非法銷售間諜專用器材罪獲刑的案件。
  據瞭解,2013年11月份,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在寶塔區南門坡電腦城進行安全檢查時,在羅某經營的“博航科技專賣店”內查獲暗藏式竊聽、竊照錄音攝像器材8件,錄音筆3件。經陝西省特種器材技術鑒定中心鑒定,該器材屬於竊聽竊照專用器材。歸案後,羅某主動供述自己為了謀取非法利益,於2013年10月份在網上購買15件高清攝像錄音筆和車鑰匙樣式錄音攝像器材,並給顧客銷售4件,非法獲利約210元的犯罪事實。法院審理認為,羅某的行為已構成非法銷售間諜專用器材罪,依照相關法律,對羅某做出以上判決。  (原標題:售間諜器材 獲刑6個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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