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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新華社記者南辰
  正在起草中的《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(草案修改稿)》提出,提倡機動車駕駛員在停車3分鐘以上時熄滅發動機。這一旨在減少污染的提倡性條款是否有可操作性,引發各界爭議。
  在記者看來,不管最終的地方立法結果是怎樣的,各界圍繞“停車3分鐘熄火”的爭論都非常有意義,為汽車社會註重程序正義,通過立法博弈解決環保問題帶了好頭。
  在“停車3分鐘熄火”問題上,汽車的使用者如何盡可能減少“負外部性”這一社會課題被放大出來。停車怠速狀態下,汽車引擎空轉產生的廢氣、熱氣和噪音會影響行人健康,造成環境污染。而北京市目前數百萬輛汽車在這方面聚集成的“負外部性”是驚人的。對每個司機個體而言,停車3分鐘以上的怠速能夠提供空調或者暖風等舒適的車內小環境,但幾百萬輛汽車都選擇車內小環境“優先”,車外的大環境就會背上越來越沉重的包袱。
  從經濟學的角度考量,“用燃油交換舒適”的確是車主的權利。但是如果每個車主都忽略自己“用燃油交換舒適”行為對公共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,我們共同呼吸的空氣會越來越糟糕。因此,記者支持北京地方條例草案修改稿中的相關條款。
  但是我們也應當意識到,完全沒有反對聲音的立法畢竟是極少數情況。立法過程中反對者的聲音正是促使立法過程更嚴謹、科學、周密的保障。例如,如何保障未來條例相關內容的可操作性,如何對極惡劣氣象條件下司機怠速停車進行免責等,都可以通過正反雙方的博弈進行完善。立法博弈越是激烈,“最大公約數”和公共利益的定位可能就越準確。
  記者認為,未來,涉及公共利益的環保舉措,都應當像“停車3分鐘熄火”這樣通過進行立法博弈,公開、民主地制定和執行,盡可能避免用一紙行政命令就強制執行的辦法。
  新華社北京11月3日電
  (原標題:“停車3分鐘熄火”爭議凸顯程序正義必要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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